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是国家创新战略实施的举措,是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是中国科学院与地方政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中共同的抉择。为了种好科技体制创新的“试验田”,在深圳先进院发展过程中,共建三方(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香港中文大学)不断地给资源、给政策、给指导,帮助深圳先进院顺利驶入“快车道”。
理事会制度是世界各国科研机构通行的现代院所制度,深圳先进院自成立起即实行理事会管理,致力探索一条新型科研机构的创新之路。
深圳先进院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审议先进院重要规章和制度,提出所长(院长、主任)与副所长(副院长、副主任)的建议人选,审议发展战略、规划及法定代表人任期目标,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审议批准先进院的薪酬方案等。理事会管理制度下的工作效率高,逐步形成先进院“敢想敢干”的创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