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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引领 赋能科研创新——深圳先进院成功举办第五期“知行・赋能工作坊”重要制度解读与政策宣贯系列会议(第二次)

来源:综合处发布时间:2025-06-27

2025年6月26日下午,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在A504报告厅成功举办第五期“知行・赋能工作坊——重要制度解读与政策宣贯系列会议(第二次)”。本次会议由综合处牵头,联合科研处、人力资源处、平台处共同组织,聚焦科研管理、人才考核、实验室安全等核心制度,旨在健全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提升制度执行效能,为科研创新活动筑牢制度根基。会议由纪委书记王筑作开场致辞,党委委员、先进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所长孙蓉主持,各职能部门、各研究所(中心)科研人员及管理支撑人员共百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王筑书记在致辞中强调,制度宣贯是推动科研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本次会议邀请研究所领导及科研人员参与宣贯,就是要将制度建设从“职能主导”向“科研-管理协同推进”转变。她指出,近一年来我院制度梳理工作成效显著,要进一步做好制度落地工作,核心在于“意识转变”——科研人员需走出舒适区,以创新思维接受制度约束,将规范要求转化为工作习惯。

针对制度执行的难点,王筑书记提出“知行合一”的三层要求:一是制度“立起来”,形成覆盖全业务链的规范体系;二是制度“落下去”,通过研究所级宣贯网络延伸到基层员工;三是制度“用得好”,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科研实际堵点。她特别肯定了综合处牵头的制度宣贯模式,并呼吁各研究所要将宣贯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形成“院级统筹、所级落地”的协同机制。

在核心制度解读环节,科研处何建春副处长围绕科研管理“四梁八柱”展开解读。《内设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二级/三级研究机构的设立程序与动态考核机制,提出“以评促建、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模式,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员额配置直接挂钩。《集群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集群专项原则上围绕我院“十五五”科技规划的主攻方向、新兴前沿方向等设立,包括“自上而下”策划的揭榜挂帅攻关专项和“自下而上”驱动的集群研究中心专项。该制度对集群专项管理的组织体系、实施流程、评估机制和条件保障做出了详细规定,计划5年内投入不超过5亿元支持跨学科团队攻关。在科研诚信与合规管理方面,《关联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关联方认定标准,明确外协外包等关联业务的审核职责,并通过关联关系查询辅助系统实现智能筛查。《关于论文署名的规定》强调署名必须规范标注“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英文名称,共建研究中心员工或在读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时,由中心主任决定是否署名共建合作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处黄术强处长重点解读“考核-激励”双轮驱动体系。《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德、能、勤、绩、廉”分层分级考核机制,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档次五类,并明确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科研诚信违规者等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卓越员工奖评选办法》设定“三大三出”(大项目、大文章、大转化、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评选标准,从年度考核优秀员工中按不超过25%的比例遴选卓越员工,除荣誉表彰和绩效奖励外,还可享受人才培养、教育培训、资源支持等方面倾斜以及下一年度晋升及考核评审权等激励措施。

平台处袁海处长围绕“安全无小事”主题,系统解读五项安全管理制度。《动物实验室收费制度》优化收费标准并新增实验服务收费明细。《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构建“院-所-中心-课题组”四级责任体系,明确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面领导责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试行)》首次细化安全事故分级标准,院级特别重大事故将按程序报上级部门认定,根据上级部门处理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涉事实验室应立即停止相关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辐射安全管理办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则分别针对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对人身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特种设备,建立“许可登记-人员持证-定期检验”全周期管理流程。

深圳先进院通过“战略引领-制度规范-执行保障”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创新,正逐步构建与国际一流科研院所相匹配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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